各市(州)、省直管市广播电视大学及直属分校(学院)、各教学点:
根据《关于在全省开放大学办学体系开展“教学之星”、“学习之星”和“助学之星”评选工作的通知》(鄂开大教〔2023〕63号)要求,经组织推荐、资格审查、专家评审等环节,评出“教学之星”“助学之星”“学习之星”各10名,现将评审结果(见附件)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2023年12月8日至12月10日。如有异议,请于12月10日前向湖北开放大学教务处综合科反映。
联系电话:027-87526389 邮箱:hbkdjwc@hbou.edu.cn
附件:“教学之星”、“学习之星”和“助学之星”拟表彰人员名单
湖北开放大学
2023年1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