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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湖北开放大学体系建设品牌项目的通知

发布:2025-06-12浏览量: 供稿: 打印本页

各市(州)、省直管市电大,直属分校(学院),各教学点:

为深入推动湖北开放大学体系建设,强化体系与地方行政主管部门的协作关系,树立体系示范典型,助力体系更名转设工作,促进体系服务区域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经研究,决定开展湖北开放大学体系建设品牌项目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面向全省开放教育体系办学单位开展评选。

二、申报要求

申报单位必须在本年度完成更名转设工作。

三、评选条件

1.申报单位在本年度完成咨询服务且成果获得所属市州党政主要负责人肯定性批示或被市州及县级党委、政府部门实质性采纳(占比35%)

2.申报单位在本年度以开放大学的名义获得政府部门的政策或资金支持(占比20%)

3.申报单位在本年度以开放大学的名义获得市级及以上各类奖项(占比20%)

4.申报单位在本年度典型案例评选活动中获得省校二等及以上奖项或国开奖项(占比15%)

5.申报单位在本年度与政校行企开展了深度合作并取得成效(占比10%)

四、评选程序

1.各教学点结合申报要求及评选条件积极开展更名转设工作、咨政建言、各类竞赛以及政校行企合作等。

2.各市(州)电大全面做好所辖教学点统筹督办工作,认真审核所辖教学点申报材料,并按要求汇总后将材料按时报送至省校。

3.省校成立评选专家组,根据评选条件进行评审,确定体系建设品牌项目优秀单位。

4.省校给予优秀单位资金扶持,并推广先进经验。

五、申报材料

1.申报表。提交体系建设品牌项目申报表(附件);

2.更名转设材料。提交当地行政主管部门同意更名批复文件;

3.咨政建言类材料。提交咨询服务成果获得肯定性批示材料或实质性采纳等材料;

4.争取政策或资金支持类材料。提交以开放大学的名义获得政府部门的政策或资金支持相关材料;

5.校外项目获奖类材料。提交以开放大学的名义获得市级及以上各类奖项证书等材料;

6.典型案例入选类材料。提交典型案例评选活动中获得省校二等及以上奖项或国开奖项证书等材料;

7.政校行企合作类材料。提交与政校行企开展深度合作相关材料。

六、工作要求

1.各单位应高度重视,认真组织,以推动湖北开放大学体系整体建设水平提升为原则。

2.各市(州)电大负责统筹所辖教学点申报情况,于2025年11月10日前提交纸质版申报表及全部申报材料扫描件。电子版材料以申报单位名称命名文件夹,统一发送至指定邮箱。

七、联系方式

人:徐蕾 吴洁

联系电话:027-87646876

电子邮箱:hbkdtxb@163.com

 

附件:体系建设品牌项目申报表

 

 

湖北开放大学 

2025年6月12日 

责任编辑:罗小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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